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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出台18条措施降低物流成本
发布时间:2021-06-08
为进一步降本增效,优化物流营商环境,宜昌市日前印发了《宜昌市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8条强有力措施覆盖联运、运营、要素、综合和制度成本五大方面,支持全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真招实招做好政策“加法”
“一单制”作为畅通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交换渠道,能有效串起多式联运“断点”。《措施》明确指出,大力推进宜昌“一单制”联运,对年营业额达千万元以上的全程物流供应链公司予以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铁路集装箱按一定比例予以运价下浮。
为利用好长江黄金水道,大力发展水运经济,《措施》对以宜昌白洋港为节点开展的铁水联运集装箱及钟摆式航线运输,分别予以1000元/标箱和3000元/单程航次的资金补贴。长期以来,因固定资产少、可抵(质)押物受限等特性,导致最需要周转资金的中小物流企业反而难以获得融资。《措施》鼓励拓宽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为物流企业提供融资与担保支持,并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政府专项债,积极推广“信易贷”模式,让物流企业不再融资难、融资贵。
此外,《措施》还在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网络货运平台等方面予以相应资金奖励,补齐政策空白,资金扶持与渠道拓宽双管齐下,积极为企业打造高质量物流营商环境。
清障降费做好政策“减法”
为顺应企业和群众热切期盼,《措施》以减税降费少环节化为重要抓手,着力降低物流企业负担。
《措施》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农村冷链仓储设施以农业生产电价征收等国家、省级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真正将降低物流企业要素成本落到实处。
《措施》聚焦企业通行、运输等运营环节,通过落实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新能源货车上路。延长港口集装箱堆场费用免征时限,降低生产企业仓储成本,提高港口资源利用率。
《措施》还明确减少行政审批程序,不仅推动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让企业办事“跑得少”,而且通过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推动实现宜昌境内审批一日办结,让审批事项“办得快”,真正将优化物流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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