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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 2023公路货运政策大盘点(三)
发布时间:2024-01-10
2023年,我国公路货运市场持续复苏,同时也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行业供给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的挑战,行业运行面临较大增长压力。低价竞争、违规经营等过度竞争局面有所加大,低碳环保等外部成本加快显现,在市场不景气环境下考验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决策执行的接受度,行业期待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合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持续成长。下面,梳理一下2023年以来公路货运市场的重点政策措施,为下一步行业企业主动应对、规避风险提供参考。
安全
多省市出台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举措
2023年以来,多省市出台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举措,大件运输管理向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向发展。
政策点评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部分地区大件运输许可申请量呈现爆发式增长。随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2号令)、《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160号)的出台,对于大件运输许可进行了规范,但是也面临了不少新的挑战,比如审批力量薄弱、监管权责不清、虚假填报、“大车小证”、不按路线和时间行驶和“黑跑”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一些地区发生了大件运输相关交通事故。各地纷纷修订出台大件运输相关管理规定,一是进一步规范承运人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和通行,云南省明确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申请多次许可的,通行时间不得重叠,且同一时间段最多只能持有1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二是明确大件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湖南省要求大件生产企业安装称重检测及视频监控等设备,接入本区域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和大件运输许可系统联网运行。大件生产企业对出场(站)大件运输车辆进行检测,杜绝未经许可或“车证不符”的大件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加强现场核查,安徽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起运的Ⅲ类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大件运输),原则上按照“谁受理、谁核查”,进行100%现场核查。要重点核查货物是否属于可分载物品。
政策链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件运输车辆通行监管和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广西大件运输管理服务提质提效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高效
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得到推广
8月,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23〕116号)。《意见》要求,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加快开放共享,多式联运单证服务功能深化拓展,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一单制”服务模式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加快推广,进一步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
政策点评
货物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是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一次托运、一次结算、一次保险、全程负责”是多式联运服务模式的创新,也是客户服务的需要,能够实现“门到门”的高效运输。但是在“一单制”背后还涉及信息互通、规则联通、运输畅通等诉求,需要对多式联运全要素的改造升级,也是交通体系的系统变革。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首批15个综合运输服务“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任务,推动货物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就是要解决相关具体问题。此外,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自201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启动了4批次、116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围绕设施互联、信息互通、模式优化等,着力推进多式联运创新发展。通过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牵引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多式联运加快发展。
政策链接
《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
关于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便民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凭A2、B2驾驶证可直接申领货运从业资格证
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 交办运〔2023〕35号),进一步便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公安交管部门按照规定核发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人员,凭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领从业资格证,实现“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试、申领两证”。
政策点评
通过一次考试就能直接“申领两证”,减少了申领程序。同时,线上线下皆可办理,服务更加便捷。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的政务服务大厅或互联网的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申领完既可以获得电子证件,也可以获得纸质证件,为驾驶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政策链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
税费
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47号)。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点评
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是201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之一。自2018年以来,已经连续2次得到延续继续实施,节约了企业车辆购置成本,有利于支持车辆大型化和甩挂运输新模式发展。
政策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技术
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启动,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出台
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明确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在城市道路、公路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上,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适用本指南。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集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通知》,自动驾驶方向,支持在首批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试点场景、扩大试点规模,打造常态化运输服务和全流程自动化作业模式。
政策点评
截至2023年8月,全国累计开放测试道路超过两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在前期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推动量产车型产品上路通行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加快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水平,有效促进产业生态迭代优化,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一直以来,业内对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是否需要配备安全员存在争论。对此,《指南》提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
政策链接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便民
多省市启动防范油品盗损专项行动
多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区内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防范油品盗损专项行动,通过为停车休息货车免费投保“车货无忧”公众责任险,开展防范油品盗损专项行动等措施,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政策点评
从2015年开始,每年都推出了一批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的实事,2023年推出了12件民生实事,其中之一是组织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12个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地制宜采取为停车休息的货车免费投保“车货无忧”公众责任险,加大服务区安保工作力度,开展防范油品盗损专项行动,保障货车司机能够安心在服务区休息,更好地保障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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