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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珠三角试建应急物流中心

    发布时间:2017-06-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 号)精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1〕80 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一要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进扁平化应急管理模式,共同构建“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实现“有急能应”。二要加强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 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创新应急工作方式, 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应急教育和指导服务。三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和基层兼职信息员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报告工作。四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立体”救援体系。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试点探索建设应急物资区域性物流中心, 推动与我省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应急庇护场所建设。五要加强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如期实现国家、省、市、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应急平台互联互通。通过突发事件模型和智能系统自动生成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六要加强突发事件公众心理干预研究, 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心理危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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