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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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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规范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市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节约资金。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市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统一规划和调配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及管理。
(四)拓展形式、提高效能原则。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利用市场资源,开拓社会代储渠道,坚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储购与代储相结合、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应急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委托企业储备及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基本生产、生活物资以政府补贴、委托企业储备为主,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常用物资与应急物资同类的由行业部门负责确保日常存量。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生产技术储备相结合,努力提高储备资金的使用效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委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研究建立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全市应急物资资金及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等,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全市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指导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必要时请求省政府支援。成员由市经信、民政、财政、农经、卫生、交通、住建、城建、公安、水务、服务业委等有关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主要职责为: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建立全市应急物资数据库;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物资状况,及时、准确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
三、储备种类及任务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市服务业委:负责全市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如食品、饮用水、食用盐等。
市民政局:负责灾后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临时避难场所食宿等必须的物资储备,如被服、帐篷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局:负责反恐、防暴、交通事故救援、消防救生等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如防爆服、盾牌、消防车等。
市住建委、城建局、交通局、国土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机械、车辆等应急物资储备高度。如挖掘机、吊车、运输车等。
市农经委、动监局、林业局:负责动植物疫情防疫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如消毒器械,防护用品等。
市水务局、辽阳军分区: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及装备器材的储备,如冲锋舟、抽水机、防洪物料等。
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医疗卫生物资的储备工作,如急救车辆、急救药品、防疫用具等。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处置的应急物资储备。同时要与上级环保部门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必要时可得到上级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核污染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支援。
市安监局:负责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如安全检修机械、救援机械等。
市电业局:负责电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如电力抢修车,检修工具等。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自身承担的应急工作任务,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另外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也要储备基本的救灾和生活应急物品。
四、储备所需资金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一)专业应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
专业应急物资主要是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主要采取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的形式,其所需资金在由市财政负责安排。
(二)基本生活物资
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方式采取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必要时根据有关经费预算,由市政府安排。
五、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坚持统管与分储相结合的原则,市应急物资储备调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全市物资储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应急物资要由专人、专库进行保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应急需要。
(二)数据管理
由市经信委负责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全市基本生活物资、专业应急物资数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以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及时、准确调配各类物资和设备。
(三)调配管理
应急物资调用要坚持“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由各职能部门自行制定调配制度。发生需调用多个职能部门储备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由市政府应急办统一处置并动用的应急事项时,由市政府应急办向市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用需求。
(四)征用管理
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物资使用后,由市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结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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