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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辑要| 物流政策辑要(2020年3月号)
发布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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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政策辑要(2020年3月号)
政策点评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动态
政策摘要
地方借鉴
广东省工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检疫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促进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若干举措》
一、政策点评
二、政策动态
三、政策摘要
1、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等有关文件要求,2019—2020年是国家物流枢纽的起步建设阶段,重点依托已投入运营、发展潜力较大、区域带动作用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设施,推动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和重要支撑。
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2019年23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近半年来,相关国家物流枢纽在推动提高物流组织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骨干引领作用,并在枢纽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特别是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力保障应急物资中转调运和民生物资供应,并率先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申报等工作,对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支持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物流枢纽设施等将优先考虑。同时,梳理总结2019—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情况,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后续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3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以构建国家层面的骨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以整合存量冷链物流资源为主线,重点向高附加值生鲜农产品(包括果蔬、畜禽、奶制品、水产品、花卉等)优势产区和集散地,依托存量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群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集聚冷链物流市场供需、存量设施以及农产品流通、生产加工等上下游产业资源,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支持生鲜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升级。
根据《通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条件包括:产业基础较好、存量设施为主、集中连片布局、企业主导实施。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拟申报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总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其中冷链物流相关设施占比达到60%以上,且以连片集中布局为主,分散布局的互补功能设施原则上不超过2个。新疆、西藏、四省藏区等可适当放宽。
《通知》指出,每个参与申报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可同时申报不超过3个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对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予以支持,推动提高基地的冷链综合服务能力。支持范围包括:公共服务型冷库、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支持标准方面,国家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对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综合平衡后按东、中、西部地区等确定每个基地拟支持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以定额方式切块下达,每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总额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4000万、4500万和5000万。基地范围内的单个项目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的30%,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支持比例可提高至不超过40%。
3、交通运输部:《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
为贯彻落实《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指导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更好的服务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助力数字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
一是准确认识平台定位。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是通过移动互联网融合线上信息服务和线下运输服务,为农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出行服务和高效经济物流服务的综合性运输信息服务平台。各推广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运输信息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线下资源为主”的特性,重点关注村级服务站点、合规运力接入等运营体系建设,确保平台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明确平台推广主体。农村运输信息平台主要服务于各地农村群众出行及物流服务的改善,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主体共同构成推广主体。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主体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实际择优选取。各推广单位应充分发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主体在推广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围绕满足农村群众出行和物流需求,结合实际开展推广工作。
三是合理确定推广范围。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在城乡交通一体化程度较低、需求群体较为分散的地区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主要解决偏远地区农村群众出行和农村快递物流上下行。各推广单位应采取因地制宜、试点推进、逐步拓展的方式进行推广,合理确定推广范围。
四是鼓励平台模式创新。各推广单位可结合《指南》内容,紧密围绕当地实际,积极创新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模式,鼓励基于平台形成更丰富的信息服务和线下服务,提升广大农村群众对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的获得感。
五是确保运营合规安全。各推广单位应在推广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工作中,高度重视合规运力的审核接入、服务站点的安全运营和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农村群众平安出行、物流安全运输和平台稳定运行。
六是做好平台推广保障。各推广单位应围绕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推广,积极营造平台推广的有利环境,为平台运行所需线下资源接入和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多种渠道落实平台建设经费,合理划定经费规模,做好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推广保障工作。
七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推广单位应结合实际推广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有关推广情况及时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各地区开展经验交流,推广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应用经验。
政策点评: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对于城乡交通一体化程度较低、交通需求群体较为分散的地区有较强的适用价值。《指南》提出,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单位应采取因地制宜、试点推进、逐步拓展的方式进行推广,合理确定推广范围。同时,应重点关注村级服务站点、合规运力接入等运营体系建设,积极创新运营模式,高度重视合规运力的审核接入、服务站点的安全运营和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为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行所需线下资源接入和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做好推广保障工作。
4、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3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对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做出了具体说明,新规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地方借鉴
1、广东省工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3月23日)
《通知》要求,阶段性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用工成本。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
《通知》要求,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利用供应链融资。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核心企业等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上述平台批量在线开展相关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在办理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时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担保。省财政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在线确认账款、支持我省上游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
2、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月23日)
《通知》要求,水上交通领域,要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要突出抓好省内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气象信息的监测和发布,严格落实客运船舶恶劣天气条件下“六不发航”等禁限航要求;要强化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货物)道路水路运输领域,要加强危险货物港口码头和运输车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装卸危险货物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管控,严格开展船岸安全联合检查、客运安检查危等工作。公路运营领域,要通过路网监控平台等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管控及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路网运行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抓好治超工作,加大公路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涉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铁路专用线领域,要督促权属单位规范作业安全标准,加强道口管理,落实检查制度;要督促地铁等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卫生消毒、体温检测、列车检修、行车调度、行包安检、大客流组织应对等工作,保障行车安全。
4、河北省交通检疫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促进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若干举措》(3月23日)
若干举措强调,多措并举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做好入境来冀人员转运工作,建立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点对点”接运为主,铁路、民航为补充的入境来冀人员转运体系,严格落实运输组织、应急区域安置、人员防护等防疫措施,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做好入境来冀人员交通检疫,履行属地责任,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做好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河北输入北京。做好入境船舶及船员进港作业疫情防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措施要求,确保运输通道畅通。提升服务区服务保障水平,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保持正常营业,备足食品、油料,提供热水、盒饭等,保障司乘人员就餐、购物、加油、如厕等基本需求。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工作,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要求,保持所有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开通,切实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车辆高效快捷通行。严格落实收费公路免费政策,按照“免费不免责”“免费不免服务”原则,强化人员管理,加强收费站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编辑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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