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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应急物流优秀案例”
发布时间: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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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底,国务院先后发布的《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和《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应急物流”建设任务,标志着应急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助力应急物流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应急物流能力,展现应急物流产学研最新成果,推进我国应急物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应急物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物流委)拟举办“2016年应急物流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这是继2014年开展“应急物流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以来的第二次。此次征集应急物流案例,旨在总结近期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物流活动的经验做法,分析未来应急物流面临的形势,推介应急物流试点示范企业,以更好地迎接机遇和挑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
国内外物流企业及物流园区(中心、基地),装备企业,生产制造等企业的物流管理部门,军地物流研究单位及院校,在应急物流能力建设、平时管理和实际运作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典型事例。
二、案例申报主体
1.应急物流案例的设计咨询单位或具体实施单位,都可作为案例申报主体。
2.案例可直接报送应急物流委,也可由当地物流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案例申报要求
1.案例所涉及内容已实际应用至少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成功经验。
2.案例可以是整体的应急物流解决方案,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应急物流运作过程。
3.开发咨询单位报送的应用案例要附有实施(应用)单位的用户证明(报告),对案例的直接经济效益或其他成果给予明确、真实地评价。
4.提交“应急物流优秀案例”申报表,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
5.申报案例正文。要求5000~10000字,主要是对案例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点、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等内容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6.请将“应急物流优秀案例”申报表和案例报告,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word)两种形式报应急物流委秘书处,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邮箱地址:yjwl@cnel.cn;纸质文件需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号物流研究中心,陈煜强 收,邮编:100858 。
7.案例接收时间:2015年10月1日—2016年5月31日。
四、案例评审与宣传推广
1.此次征集评审设立“2016年应急物流优秀案例奖”。应急物流委将组织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组成案例评审委员会,对所提交案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对入选的优秀案例将汇编成册,面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赠阅。并在“第八届军事物流与应急物流研讨会”上对获奖案例进行表彰。
2.部分优秀案例将在有关核心媒体上刊发,并推荐入选有关教材、出版物。
3.中国应急物流网上将开辟应急物流优秀案例专栏,重点宣传应急物流优秀案例所涉及的企业、应急物流服务提供商。
五、联络方式
联系方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应急物流专业委员会
联 系 人: 张 明 13911661989 赵 军 18911768327
电 话: 010-51661462、56233976、66707627
邮 箱: yjwl@cnel.cn
网 址: www.cnel.cn
附件:
1.“2016年应急物流优秀案例”申报表/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51016/20151016020230_18508.doc
2. 案例编写说明/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51016/20151016020244_57315.doc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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